殘疾人士的類別及招聘的理由
殘疾類別
殘疾類別可分為
- 注意力不足/
過度活躍症 - 自閉症譜系障礙
- 聽障
- 智障
- 精神病
- 肢體傷殘
- 特殊學習障礙
- 言語障礙
- 器官殘障/
長期病患 - 視障
僱主的決心
公司從上而下支持聘用殘疾人士,是其中一個建立真正共融工作環境的關鍵因素。僱主顯示對達致多元共融的決心,能使工作場地更有效益地讓殘疾人士融入其中。來自管理層的鼓勵,有助於克服前線員工的憂慮。
僱主在聘用殘疾人士時須定立清晰目標,如履行社會責任、發展多元共融工作間、擴闊人才庫或填補業內的人才短缺等。僱主亦必須在公司的理念中,透過增加聘請殘疾人士,確立多元共融的重要,此理念須由人力資源部落實執行,並向所有員工解說,一起建立共融工作間。
增加對殘疾人士的認識可加強僱主給予殘疾人士工作機會的信心。其實有許多途徑可以讓僱主認識殘疾人士的工作能力。
- 獲取關於殘疾人士和殘疾類別的資訊
- 參與認識殘疾人士的宣傳及推廣活動
- 聯絡為殘疾人士提供職業康復服務和就業配對的政府或非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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