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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助

職業康復 / 培訓和再培訓服務

現時香港有不同的機構和組織為殘疾人士提供職業康復 / 訓練和培訓服務,讓他們具備相關技能,協助他們在公開市場就業。

服務/計劃 內容
勞工處展能就業科的就業展才能計劃 - 職前培訓 為提高殘疾求職者獲參加計劃的僱主聘用的機會,就業顧問會建議他們參加計劃下的短期職前培訓課程,完成職前培訓課程可獲每天80元的培訓津貼。
僱員再培訓局 提供的課程是以市場為導向,就業為本,靈活配合市場變化。其中為特定服務對象如殘疾及工傷康復人士推出的課程,可協助他們融入社會,自力更生。
職業訓練局旗下展亮技能發展中心 為15歲或以上有特殊教育需要人士,提供職業教育及技能訓練,協助他們發揮潛能,提升就業能力。
綜合職業訓練中心 為殘疾人士提供全面而有系統的職業技能訓練,以助他們發展潛能及投身公開就業市場。
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 透過特別設計的訓練環境,針對殘疾人士因殘疾而引致的限制,為他們提供一站式綜合而連貫的職業康復服務,讓他們接受工作訓練,為日後投身公開就業市場作好準備。
殘疾人士輔助就業培訓 透過培訓加強殘疾人士的就業能力,包括提供就業培訓、在職工作指導, 以及安排見習 (服務機構會為每名參加者安排為期最長3個月的見習,若參加者出勤率能符合要求,便會獲發每月2,000元的見習津貼)。
庇護工場 在特別設計的訓練環境下,為一些因殘疾而未能在公開市場就業的人士提供合適的職業訓練,透過增強他們的工作能力,讓他們在可能情況下得以轉往輔助就業或在公開市場就業。

為僱主提供的資助項目

政府推出各種方案和計劃,以鼓勵僱主聘請殘疾人士。

計劃 政府部門 津貼/補貼
就業展才能計劃
  • 勞工處展能就業科
參與計劃的合資格僱主每聘用一名有就業困難的殘疾人士(包括:難以覓得與其資歷及/或求職意願相符的工作的殘疾人士、或有困難持續就業的殘疾人士),可在九個月津貼期內獲得最多60,000元津貼。僱主委派的指導員如成功協助僱員在完成首三個月的僱用期後繼續獲聘用,可獲贈獎勵金1,500元。
殘疾人士輔助就業培訓
  • 社會福利署(服務營辦機構:指定資助職業康復機構)
僱主可透過此計劃試用參加者,以了解其工作能力。在試用期間,僱主可獲發最多六個月的補助金,金額為每名參加者每月實得工資的一半,上限為4,000元,兩者以金額較少者為準。
為殘疾僱員而設的指導員獎勵金計劃
  • 社會福利署(服務營辦機構:殘疾人士輔助就業培訓、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綜合職業訓練中心)
由僱主委派的合資格指導員,為殘疾僱員在工作場地中提供支援和指導。該殘疾僱員是由營辦資助職業康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所推介。指導員最高可獲贈獎勵金1,000元(每月500元,最長2個月,而指導期是在該名殘疾僱員受僱日起3個月內開始)
殘疾僱員支援計劃 合資格的殘疾人士僱主可為每名殘疾僱員申請上限為40,000元的一筆過資助,以購置輔助儀器及/或改裝工作間。

政府鼓勵殘疾人士就業計劃

為鼓勵殘疾人士就業,政府推行不同計劃,以支持聘用殘疾人士。

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計劃

資助金額 備註
計劃為領取高額傷殘津貼並獲聘於有薪工作的殘疾人士提供每月5,000元津貼,讓他們聘請照顧者,以鼓勵他們持續就業。

申請人每月工作入息 須不少於7,575元及不超過30,300元(但不包括自僱人士或在家中工作人士)。

查詢:社會福利署

電話:3468 5635

勞工處展能就業科推行的計劃/服務

服務/計劃 內容
導晴計劃輔導服務 為加強對殘疾求職人士的就業支援,勞工處展能就業科自2016年9月1日起推行輔導計劃,委託非政府社福機構為有需要的殘疾求職人士提供專業情緒及心理輔導服務,紓解源於他們殘疾情況或個人、家庭問題的情緒困擾,以便他們能夠專心尋找工作,盡快融入新工作崗位,發揮所長。

查詢:勞工處展能就業科

電話:2852 4890

求職指南

《求職八達通—殘疾人士自學錦囊》旨在協助殘疾人士認識求職的每一步和掌握基本就業要訣,並啟發殘疾求職者靈活地善用不同求職途徑和資源尋覓合適的工作,掌握求職技巧,訂定明確的求職和就業策略,以達到成功就業的目標。

查詢:勞工處展能就業科

網址:
《求職八達通—殘疾人士自學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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